乡镇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 01-23 作者:全黄娜 栏目:方案
篇一:乡镇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作风建设、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机关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努力创新。一是政务公开要与政务改革结合起来,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重点围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制度、预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资源。三是解决好当前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公开的内容上要加强针对性,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突破口;在公开的形式上要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二、进一步化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贯彻党的xx大精神的高度,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加深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和认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要按省、市的有关规定列入本单位和本级财政的预算,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
  
三、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推行依法公开
  
今年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第一年,要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作为切入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制度
    
要建立起一整套切合实际、科学严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为监督、考核提供依据。要建立健全公开内容的审核制度。公开内容审核的重点是:公开内容产生的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由党政办牵头会同社会事务办进行审核。
 
(二)建立健全预公开制度
  
要突出抓好面向公众的决策事项的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行政活动公开向行政权力运用公开的深化。按照预公开制度的要求发布政策、规章以及实施重大决策前,应开展专项的社会咨询活动,围绕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各界人士进行讨论、论证,或举行听证会。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对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实行出台前的预公开,建立健全预公开制度,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
  
要按照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要按规定受理,做到政府和群众的互动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更符合群众的要求。对于被申请公开的特定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各部门应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公开或暂缓公开,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要制订相应的、符合各自业务范围的法定程序和操作办法,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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