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3)

时间: 02-13 作者:贺芹平 栏目:方案

四、党务公开的时间

党务公开的时间必须经常、动态、及时。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更换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的程序应力求规范、有序、到位,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程序办理。各党支部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上报乡党委审核备案。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全体党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乡党委审核把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对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乡党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东标

常务副组长:曾莉

副组长:余国扬  程庭斌  刘新军

成员:郑永红余辉 宋智光 王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由郑永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党务公开工作。


篇三:乡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工作机制,使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开展,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我镇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开展,根据市委《关于乳山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以宪法、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重点、有步骤地逐步公开党内事务,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全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全镇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把党务公开纳入全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党员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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