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 01-21
作者:黄燕芳
栏目:方案
篇一: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订的《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以及区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推动居务公开、财务公开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我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居务公开工作,我街道决定成立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钟健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周海峰(组织部部长)
彭奕文(街道党工委委员)
组 员:文凤英(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满真(计生卫生办主任)
文伟雄(财政办主任)
蔡辉成(审计办主任)
文耀坤(农林水办主任)
赖宝才(城建办主任)
黄巧玲(纪工委副主任科员)
强庆晴(组织部科员)
文学新(社会事务办科员)
李 敏(社会事务办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电话:27097393)具体负责居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农办、计生等有关部门抽调。
三、居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涉及居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2、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计划和上级下达各项任务的实施情况。
3、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依法撤换、罢免和补选情况。
4、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情况。如年度人口计划、计划生育指标、条件、名单,计划外怀孕、生育、超生子女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的办理手续。
5、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包括优抚、救济政策及其落实情况,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款物的发放对象、条件、数额以及相应的办理手续。
6、社区居委会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包括社区居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居民公约,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岗位责任制,完成年度目标的重要措施及落实情况。
7、其它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居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资产及负债情况,收益分配计划等。
2、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包括上级部门拨款、自筹经费、接受捐助及赞助情况;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补贴、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招待费支出、办公经费、电话费、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慰问、救济等专项收支及其他收支情况。
3、房地产基建、宅基地管理、房屋出租、社区物业承包租赁经营项目等情况。
四、居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的程序
1、按公开的内容准备好公开资料;
2、经群众监督小组审核;
3、以公开栏形式或其他形式公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订的《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以及区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推动居务公开、财务公开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我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居务公开工作,我街道决定成立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钟健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周海峰(组织部部长)
彭奕文(街道党工委委员)
组 员:文凤英(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满真(计生卫生办主任)
文伟雄(财政办主任)
蔡辉成(审计办主任)
文耀坤(农林水办主任)
赖宝才(城建办主任)
黄巧玲(纪工委副主任科员)
强庆晴(组织部科员)
文学新(社会事务办科员)
李 敏(社会事务办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电话:27097393)具体负责居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农办、计生等有关部门抽调。
三、居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涉及居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2、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计划和上级下达各项任务的实施情况。
3、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依法撤换、罢免和补选情况。
4、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情况。如年度人口计划、计划生育指标、条件、名单,计划外怀孕、生育、超生子女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的办理手续。
5、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包括优抚、救济政策及其落实情况,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款物的发放对象、条件、数额以及相应的办理手续。
6、社区居委会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包括社区居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居民公约,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岗位责任制,完成年度目标的重要措施及落实情况。
7、其它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居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资产及负债情况,收益分配计划等。
2、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包括上级部门拨款、自筹经费、接受捐助及赞助情况;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补贴、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招待费支出、办公经费、电话费、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慰问、救济等专项收支及其他收支情况。
3、房地产基建、宅基地管理、房屋出租、社区物业承包租赁经营项目等情况。
四、居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的程序
1、按公开的内容准备好公开资料;
2、经群众监督小组审核;
3、以公开栏形式或其他形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