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14)
时间: 01-08
作者:张秋萌
栏目:方案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等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全国前列,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
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3-6岁幼儿教育,3-6岁幼儿入园率保持99%以上。
2.全市90%以上的幼儿园建成省、市优质幼儿园,70%的幼儿园建成省优质幼儿园,100%的村幼儿园建成市优质幼儿园,80%以上的镇(街道)建成市学前教育现代化镇(街道)。
3.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5%以上。适龄女童、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到9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全市所有公办高中达到省优质高中标准。
4.全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实现全覆盖,在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就读学生比例达100%,各市(县)、区全部建成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
5.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实施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
6. 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7. 到2015年,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都达到省优质高中标准。
8. 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9. 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10.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主要措施
1.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一体、规范优质”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多渠道发展农村幼儿教育,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以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和市学前教育现代化镇(街道)为抓手,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化发展。
2.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立足教育公平,加强统筹规划,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的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优质均衡。以创建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为抓手,从基础最薄弱、矛盾最突出、群众满意度最低的环节入手,加快推进相对薄弱学校改造,做到每所学校都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推进公办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区域间的交流,进一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的办学差距,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省内领先的良好格局,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高位均衡发展。
3.切实保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保障机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扶困助学长效机制,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4.加快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全面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优化完善高中发展评价体系,努力促进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坚持优质发展,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优质化水平。更新教育理念,高度重视学校内涵建设,着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打造学校优质品牌。坚持特色发展,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和任务,立足自身文化传统、办学基础、学生发展要求和教育现状,形成具有独特文化和教育特色的普通高中。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总结和推广高中特色办学经验,发挥优质高中在特色办学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