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 01-10 作者:王康韬 栏目:方案
篇一: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59号)和(湘办[20xx]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治理方案,营造有利于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社会舆论环境,为配合这项活动的工作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规定》(以下简称省政府令第194号),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xx]8号),广泛开导展关爱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逐步实现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

二、工作目标

每年4-6月在全乡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力争通过努力,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到20xx年,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全乡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立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开展孕情监测、孕期保健和产期保健。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育龄夫妇避孕的指导和孕情监测,对意外怀孕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的妇女,尤其是对怀孕第二胎的妇女,要落实跟踪服务制度,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产期保健,防止出现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格落实出生性别、引产性别登记报告和分析评估制度,依法加强医护队伍管理,严禁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接生等医疗服务。做好新生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指导婴儿父母喂养,降低新生儿特别是女婴的死亡率,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精神文明创建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发挥舆论氛围,逐步削除对女孩、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偏见和岐视妇女的传统观念,对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墙报等大众传媒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广播站要定期播放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车站、集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宣传画、标语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活动有安排、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网络有图文”的大宣传格局。要组织咨询、培训、知识竞赛、演讲、座谈、文化娱乐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通过多种方式让群众获得知识、受到教育。

(三)落实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

(1)农村生育一个女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女孩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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