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方案(5)

时间: 01-04 作者:叶万确 栏目:方案
(一)监督检查制度
    
由全院教职员工及在籍学生对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具体由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校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实施。
    
1.定期检查和汇报学院及院内各部门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建立校务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制度。
    
3.院内各部门须在每年年末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汇报本年度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4.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学院各部门绩效考评的内容之一。
    
(二)责任追究制度

对职能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规定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作出处分:

1.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2.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

3.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4.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的;

5.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篇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财务信息公开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高等到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学校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就进一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明确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所有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计划财务处网站上的《高级财务管理平台》专栏上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教职工可通过工号登录《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网上查询系统,点击“财经文件查询”栏即可查阅各类财经文件和财务管理规定。经审定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可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向社会公开。

2、学校基本财务信息公开。学校基本财务状况信息主要包括学校总资产情况、年度总收支情况,通过计财处网页的《高级财务管理平台》专栏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教职工可通过工号登录《高级财务管理平台》上的网上查询系统,点击“基本信息查询”栏即可。

3、学校年度预、决算情况公开。决算情况以向教代会报告的形式公开;预算情况通过召开专题报告会的形式公开,报告对象:中层及副高以上教师、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成员、离退休代表、学生代表、要求参会的其他学校编制成员。平时,教职工可向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查看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获准后可到计财处查看。

4、学院及机关各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公开。该项内容面向教职工,以申请形式公开。教职工可向所在部门领导提出要求了解所在部门一般收支情况的申请,经同意后可获得相关信息。

5、收费情况公开。公开至全体师生员工的信息:“浙江理工大学教育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通过计财处网站的“学生版块”予以公开;学生和学院辅导员、学院主要负责人通过计财处网页的“学费管理”可查询本人或本学院的实时缴费情况。

“浙江理工大学教育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还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向全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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