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方案(4)

时间: 01-04 作者:叶万确 栏目:方案
    
学院各部门承办制发的各类可公开文件,可通过学院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备查文档进行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校务信息外,如需获悉其他相关信息,可直接从“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网”上下载填写和递交《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直接向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索要、填写《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
    
电话(传真):0593-6577003、6558600
    
通信地址:福安市福泰路232号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355000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2.申请方式
    
可个人通过网上下载、电话或直接上门等形式索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持本人身份证向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申请。
    
3.申请处理
    
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根据领导小组负责人的签批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答复:
    
(1)属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不予公开范围的或不属学院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申请公开信息过期、失效或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校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组织《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布置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人员的积极性,增强校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和责任意识。
    
(二)培训及制度、资料规范建设阶段
    
一是制定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校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情况变化后及时修订);二是组织《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学习培训,明确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步骤、措施以及组织领导等;三是建立和完善各部门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四是梳理信息,及时主动上网公开。
    
(三)全面实施运作阶段
    
一是完成校务信息公开所需的硬件建设,并将要公开的内容通过各种形式予以公开;二是自查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校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和全体师生开展校务信息公开监督工作。
    
(四)配合督办部门做好完善提高工作
    
进一步完善校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规范校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进一步改进校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监督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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