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工作实施方案(2)

时间: 01-15 作者:张硕 栏目:方案

(四)加强财务管理,安全运作资金,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资金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安全运作好银行沉淀资金,优化资金结构,努力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增值收益。

(五)把纠风工作与完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相结合,继续巩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成果。在完成前三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的要求,继续落实好“三清三建、六查六纠”的各项任务,建立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问题整改纠正到位、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住房公积金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


篇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和省、州纠风办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关注民生、促进发展”主题,按照“纠风惠民”的要求,重点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案件查处等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涉及民生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治理活动。

1、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①集中开展医改资金、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金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②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巩固专项治理成果。③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为重点,强化教育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确保经费合理分配和拨付使用到位。④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第①项第一监察分局、县卫生局负责,②③④项第二监察分局、县财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①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遏制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恶性事件的发生。②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③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治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范筹资酬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高压态势。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①项第四监察分局、县农业局负责,②③项第四监察分局、县经管局负责,④项第二监察分局、县人社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3、坚决纠正涉企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清理,重点整治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利用行政审批、许可前置条件乱收费,垄断性行业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经营服务费,行业协会、学会利用部门优势地位违规收费和变相摊派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市场主体利益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以上县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4、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①清理教育收费文件,加强教育收费文件审核把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②对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盈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控制学生食堂盈利水平。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评议办法,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发行秩序,落实教辅材料新政策。④以县城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违规招收特长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⑤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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