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课程实施方案(3)
时间: 10-11
作者:韩宇
栏目:方案
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国家通过制定课程标准,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并划定课时比例,提供地方、学校、学生对课程选择的可能性。鼓励各地发挥创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
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农村普通中学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形成有农村特点的学校课程结构。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课程设置
表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
四、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
1.表1为义务教育(1-9年级)课程设置,表2为对各年级周课时数、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的要求,每门课的课时比例有一定弹性幅度。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和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共占总课时的16%~20%。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课程计划;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教育部关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指导意见,提出本省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具体要求,并报教育部备案。
民族学校、复式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学校的课程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主决定。
2.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3.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4.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些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学校在做学年教学安排时,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统筹合理安排。
5.小学阶段的课程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综合或分科课程,供地方和学校自主选择。地方和学校可选择以综合为主的课程,也可选择以分科为主的课程,还可以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鼓励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初中阶段的学校在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时,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6.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应渗透在相应的课程中。
7.1-6年级设体育课,7-9年级设体育与健康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7-9年级可结合相关体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体育健康知识,但必须充分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
8.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工作目标和步骤。
初中阶段开设外语课程的语种,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外国语学校或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第二外语。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外语课程的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方案三:沙城第六小学课程设置及国家课程实施方案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国家通过制定课程标准,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并划定课时比例,提供地方、学校、学生对课程选择的可能性。鼓励各地发挥创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
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农村普通中学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形成有农村特点的学校课程结构。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课程设置
表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
四、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
1.表1为义务教育(1-9年级)课程设置,表2为对各年级周课时数、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的要求,每门课的课时比例有一定弹性幅度。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和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共占总课时的16%~20%。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课程计划;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教育部关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指导意见,提出本省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具体要求,并报教育部备案。
民族学校、复式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学校的课程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主决定。
2.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3.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4.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些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学校在做学年教学安排时,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统筹合理安排。
5.小学阶段的课程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综合或分科课程,供地方和学校自主选择。地方和学校可选择以综合为主的课程,也可选择以分科为主的课程,还可以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鼓励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初中阶段的学校在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时,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6.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应渗透在相应的课程中。
7.1-6年级设体育课,7-9年级设体育与健康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7-9年级可结合相关体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体育健康知识,但必须充分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
8.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工作目标和步骤。
初中阶段开设外语课程的语种,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外国语学校或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第二外语。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外语课程的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方案三:沙城第六小学课程设置及国家课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