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课程实施方案(2)

时间: 10-11 作者:韩宇 栏目:方案
2.确定国家课程规定各类学科教师,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基础教学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课程标准》,领悟各类学科的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实施建议。在教坛新秀汇报课等常识教研活动中课,让教师感悟新课堂,进一步领会课程标准。

3.积极收集各地执教科学课的经验,收集本学科的课程资源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我校实施新教材做好准备。

(二)实施阶段

前期:在继续学习领会《课程标准》的基础上,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的研究:

1.“科学探究”的课型模式:

2.构建新型的学生学习常规;

3.课程资源的充实,包括优秀案例、教学素材等;

4.观察实验材料的准备;

5.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整合;

6.学生的学业评价。

在前期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课程资源共享。要加强教师技能的培训,切实落实各类课程的各项目标。充分发挥学校、课程活动小组成员和优秀教师的作用,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大胆进行课堂教学的改革。总结前期实施经验,写出前期实施总结。在总结前期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本学科的实施目标,将学期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转化为新的研究课题,开展课题研究。不断为教师搭建展示平台,展示课堂教学的新面貌,展示教学新观点,交流教学经验。

(三)总结阶段

全面总结本学科教材实施一个轮回的经验,编辑新课程实施的成果集。


方案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设置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均衡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应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逐渐增加。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1-2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3-6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以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社会性逐步发展;3-9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科学精神;1-9年级设艺术课,引导学生体验、感受多种艺术,提高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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