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工作方案(5)
时间: 10-10
作者:谭芸馨
栏目:方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三)加强政策指导。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办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方案三: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观念,切实推动各级干部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及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开展优化服务、明查暗访、查处典型等相关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六大战略”实施和“六个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促进机关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为顺利建成现代化生态型港口强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改进会风文风,清扫形式主义
1.工作目标
20xx年努力实现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同比下降15%以上,参会人数规模同比下降15%以上,运用视频技术手段和套开、合并等形式召开的会议同比提高15%以上。进一步精减文件数量,控制文件篇幅,力争文件数量同比下降15%以上。削减各类简报40%以上。
2.工作措施
压缩会议数量。严格落实会议活动审批制度,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合并召开。
控制会议规模。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除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以外,一般不要求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
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简化程序,讲求实效。同一项工作部署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安排交流发言的,每人次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全区性重要会议,区领导讲话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性工作会议,区领导讲话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未经批准不得早退,严禁缺席、代会。参会对象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精减发文数量。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确保公文管理规范有序、安全保密。对上级发文且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再发贯彻意见或实施方案。
规范简报资料。认真执行“一个部门保留一种简报”的要求,着力巩固简报清理成效,一律按核准备案的简报名称、编号、分送范围规范报送,不准刊发未经登记备案的简报。简报应求简从俭,注重质量,内容要突出思想性、可读性和指导性。
(二)持续“效能亮剑”,优化发展环境
1.工作目标
以“效能亮剑”为主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工作消极、缺乏担当;精神不振、效率不高;纪律涣散、服务不优的问题,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2.工作措施
强化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围绕区委“六大战略”和“六个示范区”建设、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及“两会”重点议案提案等,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