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党务公开实施方案(10)

时间: 12-18 作者:李洪明 栏目:方案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学院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先建

副组长:杨俊波

成  员:孙大伟 王永田 潘月飞 张秀玲 王希波 王继玉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

办公室主任:张秀玲

办公室成员:朱崇明  刘建福 梁清序 张贵文  钱 涛  

程  沛  姜  波 徐淑涛 乔贞堂  路 印

(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院党务公开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党支部主抓,党员广泛参与。各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要成立由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党务公开工作。党支部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2、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纪委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院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的公开;宣传处牵头负责全院党的思想建设情况的公开,建立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全院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纪委监察室负责牵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各党支部负责抓好本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并负责向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3、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等各类公开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平台,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努力构建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篇五:2014年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市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平罗县域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国土改革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推动国土发展的能力。

2、依纪依法,真实公正的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依纪依法进行公开,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开公正。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既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坚持从实际和实效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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