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党务公开实施方案(11)

时间: 12-18 作者:李洪明 栏目:方案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5、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重点、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总结成功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入。

二、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应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形式进行公开。

(二)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内容。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班子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及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2、定期公开内容。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结对帮扶的落实情况;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

3、随时公开内容。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重大财务收支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内各类评先评优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重大决策、主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1、制定目录。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要依照党务公开目录及时限要求,公开目录确定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反馈。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各业务站所应认真收集,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并务必认真研究和整改,对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规范保存,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时限。党内公开方面,一般采取召开党员会议、情况通报会议、民主生活会以及党内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党外公开方面,一般采取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局域网、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公开。各站所在实践中要积极探索拓展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为党员、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党内信息服务,尽量扩大党务信息的公开面。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固定性公开内容要长期公开、一般每半年更新一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中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每次公开的时间一般控制在7至15天。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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