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

时间: 04-21 作者:于丹 栏目:规章制度

为加强对污染企业精细化监管,规范环境执法事中事后监管行为,该区全面启动实施抽查企业随机、执法人员随机(双随机)环境监管模式。

一是明确抽查基础。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执法监管信息平台作为开展随机抽查基础。

二是确定抽查比例。重点排污单位按每季度25%以上比例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数量每年按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的10倍来确定,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从名单中按6%以上比例进行抽查。7月份“双随机”检查22家单位。

三是明确抽查内容。重点抽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是规范抽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随机选派环境执法人员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使用移动执法平台,现场制作《现场调查(勘察)笔录》,确保抽查留痕。随机抽查名单对被抽查单位保密,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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