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区队自主管理制度

时间: 04-12 作者:李芳芳 栏目:规章制度

为加大“三违”打击力度,扼制“三违”行为,控制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此制定保运队自主反“三违”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全队安全观念,自觉遵章守纪,规范作业行为,积极主动制止“三违”,举报揭发“三违”。

二、全队职工、干部人人享有对“三违”的检举权和制止权,如何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

三、举报人必须把“三违”个人姓名、“三违”时间、地点、违章事实书写清楚,上报对领导,主管人员不得透露举报人姓名。

四、举报“三违”,禁止捏造“三违”事实有意陷害他人,否则一经查实给予严厉处罚。

五、队内职工举报“三违”经核实后给予奖励(参考自主反“三违”奖罚制度),队内领导检举原则不给于奖励。

六、对“三违”个人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经查实,给予加倍处罚。

七、“三违”指标规定:队内工资按系数分配的职工、领导,每人每月返三违指标1个。

八、加大“三违”人员曝光力度,当日出现的“三违”人员

一律在板报上、队内会议上通报。

九、对所有“三违”人员登记建卡,上报。

保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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