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钥匙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上钥匙只限于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佩戴。特别的,由于学生工作的需要,在协商学院情况下配备办公室钥匙。
2、佩戴钥匙人员在使用办公室期间,认真负责办公室财产安全。
3、由于学生工作需要,其他任何人如有事需要借用办公室,必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申请,经过许可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进行办公室出入登记,办公室所有财产安全有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出入登记详细内容包括使用时间、当事人、使用目的、负责人签名、备注。(负责人为钥匙经手人)
4、其他学生会成员一律不得佩戴办公室钥匙。如发现此种情况,办公室主任有权对钥匙进行没收,并对其警告或者处分。
5、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出办公室。
二、财产管理制度:
1、任何人使用办公室财产之前必须先得到办公室主任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办公室的用品。
2、在出现急需使用或无法联系办公室主任的情况下,使用人员可以先经过学生会主席的同意,然后由学生会主席转告办公室主任。
3、所有办公室物品在使用或者借出之前,有关负责人必须进行必要的财产借出登记,详细情况包括借出物品、借方负责人、借出时间、经办人、备注(用途)。
4、所有办公室物品在归还之时,有关负责人必须进行必要的财产归还登记。经办人必须对归还物品清点整理,如出现问题,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所有使用办公室物品者,必须在使用期间保证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私自使用以及丢失或损坏办公室物品者,将对其追究赔偿责任。
三、工作开展制度
1、配合主席团开展、协调各项工作,处理好学生会的各项日常事务;
2.收集各系、各部门的计划、总结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3、整理及起草各类文件,草拟各种条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4、定期公布学生会工作进程,增加学生会工作透明度,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5、为各部门提供资料;
6、代理主席团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四、内部规定
1、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2、不得私自带他人进入办公室。
3、不能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室内清洁。
4、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喝酒、打牌等。
5、办公室电话为办公电话,任何人不得私自打个人电话。
6、热心接待校团委及学生会人员来信来访、记录等。
7、接待领导老师要热情,有事情要及时向老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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