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办公室规章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旨在统一和规范公司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和公务礼仪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展现企业形象。
2.本标准适合于本公司市场部员工的日常行为及管理。
员工行为准则:
1.对人对事应坦诚、公正、客观,与同事之间应和谐相处,互相帮助,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认真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正确理解公司经营方针,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业务,勤奋好学,力争达到尽善尽美的工作标准。
3.在工作场所及活动中要言行得体、仪态大方、穿着整洁清爽、严禁打赤脚、穿拖鞋。
4.仪容得当,不提倡染发、烫发、蓄胡须,男士不得留长发、女士不得穿超短裙。
5.及时整顿办公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打架斗殴,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不得带酒意上班。
6.工作时间不得闲聊,不得在INTERNET上交友、翻阅与工作无关的图书报刊,不准在公司上私人QQ、玩游戏。
7.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司安排的培训,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无故不到者以旷工论处。
8.迟到、早退:以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计算,工作时间开始后超过1分钟上班者视为迟到,下班铃声未响下班者为早退,迟到超过30分钟或无故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时间长短以旷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批准者除外。
9.请假应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不得以电话/短信请假,事假不得超过3天/月,病假必需出示证明。
10.不得在工作区域会见私人朋友,业务交流在会议室进行,严禁串岗,搬弄是非,扰乱工作次序。
11.工作中要严守职业道德,一切从公司大局出发,不得营私舞弊、破坏公司利益不得泄露或传递公司任何保密资料。
12.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13.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其他公司兼任任何职务或从事第二职业。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进行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违反规定造成公司内一定范围不良影响的,给予经济处罚10-50元;
2.违反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情节过轻的,给予经济处罚50-100元;
3.违反规定且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情节恶劣的,予以辞退。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及相关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
行政办公室
20XX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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