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足球社团规章制度

时间: 01-20 作者:罗攀 栏目:规章制度

一.名称:山东冶金技术学院足球协会。

二.社团宗旨:本社团以丰富我院同学们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并为我院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和相互交流的平台为宗旨.

三.社团性质:本社团是院团委、社团总会组织下成立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体组织.

四.口号:“足球的激情让我们倾倒,激情的足球由我们创造。”

五.组织机构:下设教练一名,领队一名,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队长一名,副队长三名,组织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1.教练和领队:主要负责球队日常训练和制定训练内容安排

2.社长和副社长:作为球队与教练的桥梁和纽带,认真做好内部的各项工作。

3.队长和副队长:主要负责社团内部队员的组织训练、出勤和内部纪律的监督。

4.组织部:主要负责队内比赛的安排及人员管理。

六.社团内部纪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团体都需要一定的纪律,为了足球社团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也为了更好的为队员服务,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了以下纪律规定,希望全体队员自觉遵守。

1.队员要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准无故旷勤。

2.队员要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组织安排,如有意见,或建议私下交流,不能发生争执和纠纷。

3.队员训练时服装整齐,态度端正。

4.队员要做到团结互助,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保持高的积极性和敬业精神。

5.队员如有个人倾向,不服从上级指示,与队友发生冲突,破坏团结气氛者经教育不悔改,将作停训、停赛或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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