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犯罪案例(5)

时间: 08-01 作者:董俊利 栏目:案例

[分析]现在,发卡银行在对风险和成本进行比较评估后,有的银行会采用邮寄方式寄送信用卡。但第一次领新卡便采用邮寄方式,确实存在较大风险,信用卡发卡银行的邮寄信用卡行为存在较大漏洞。

在这个案件中,犯罪分子可能利用了以下四种手段的一种或几种:一是,发卡银行寄给信用卡时,案犯从持卡人信箱内将卡盗走,用“侧录机”从卡内取得持卡人资料并制造出假卡,再将信件封好放回信箱;二是,案犯假扮邮差或速递公司职员,借口送文件或包裹骗取持卡人的身份证资料及签名,用以申请信用卡,进行透支取现及购物;三是,案犯偷走持卡人的信用卡资料和联络方式,冒充信用卡中心职员在电话中骗取持卡人的密码,或冒充警员,要求持卡人拨打指定的电话号码联络信用卡中心取消已遗失的信用卡,另一假扮中心职员的犯罪分子则在电话中骗取持卡人密码;四是,犯罪分子从持卡人的信件中盗取其个人资料,冒充持卡人挂失信用卡并要求换发新卡,然后在信箱旁守候邮递人员送信,伺机盗走补发的信用卡冒用。

据了解,我国内地一些发卡银行采取的向客户寄卡的方式,已成为一种趋势。通过此案件,信用卡持卡人应该吸取的教训是,必须亲自取卡,以降低被冒用的可能。发卡银行应当吸取的教训是,应该多考虑持卡人的账户安全问题,大力完善寄卡的流程和环节,以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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