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例(3)

时间: 07-07 作者:蔡芸 栏目:案例

1月28日,中原区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3月4日,公安机关将谢佛水抓捕归案。案发后,谢佛水家属将拖欠工资款15.8万元上缴。12月24日,中原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谢佛水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篇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例(2100字)

案例一:2014年6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聂某等29名农民工投诉,称包工头陈进拖欠工资。经查,2013年7月,陈进从桃江县某劳务有限公司分包了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的国防科学技术大学x1210项目工地外墙装饰工程,并组织聂某等29名农民工进场施工。2014年1月工期结束后,陈进先后7次从桃江县某劳务公司支取690840元,但仅用40余万元支付农民工工资,其余均被其挥霍。陈进拖欠聂某等2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73815元,且无法联系。7月23日,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陈进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陈进拒不支付。2014年7月29日,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公安机关将陈进抓获。同年12月21日,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决陈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案例二:2014年1月21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职工举报,称无锡九州服饰有限公司承包人陈沿飞拖欠职工工资。经查,2013年5月,九州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将工厂制衣业务承包给陈沿飞。2014年1月18日,张某将20万元现金支付给陈沿飞,陈沿飞承诺职工将于次日上午发放工资,但当晚陈沿飞携款逃匿。陈沿飞拖欠68名职工工资共计28万余元。2014年1月21日,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陈沿飞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陈沿飞拒不支付。2014年1月27日,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2月17日,公安机关在安徽省太和县将陈沿飞抓获。陈沿飞家属代其支付了拖欠的工资。2014年9月10日,锡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沿飞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案例三:2014年2月27日,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刘某、贺某等30余名农民工投诉,称包工头唐祥明拖欠工资。经查,刘某、贺某等人跟随唐祥明分别在沾益广厦房地产益兴园小区南江建工项目处、沾益房地产龙腾园小区中浩建筑公司项目处及沾益大营戒毒所中浩建筑公司项目处等工地做工。项目处将农民工工资交由唐祥明发放,但唐祥明却携带工资款逃匿。3个项目处拖欠229名农民工共118万余元工资。2014年3月24日,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对三个项目施工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唐祥明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唐祥明未支付。3月31日,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沾益县公安局。7月13日,警方将唐祥明抓获。同年12月31日,沾益县人民法院判决唐祥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例四:2013年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白某等人投诉,称王虎拖欠工资。经查,2012年至2013年间,聚能工艺不锈钢玻璃店老板王虎雇佣白某等13名工人为其干活,拖欠工人工资54993元。2013年10月14日,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王虎限期支付工资,但王虎拒不支付。2013年10月29日,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该玻璃店老板王虎刑事拘留。王虎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所拖欠的工资。2014年5月4日,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判决王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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