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骗保案例

时间: 07-07 作者:龙定敏 栏目:案例
篇一:医保骗保案例(208字)

南京某汽车4s店服务总监贺某、服务经理赵某某等以该4s店名义分别伙同车主宋某某、朱某某等伪造3起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共计91688元,并将该款抵作汽车维修费用划入4s店公司账户。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单位某汽车4s店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宋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朱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4s店贺某、赵某某等均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篇二:医保骗保案例(426字)

某男,在本地已被确诊为多发性硬化,因治疗效果不佳,由本地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正常转诊手续,于2005年及2006年连续两次转往北京某知名三甲医院治疗,共发生并报销医疗费用20余万元。经查实后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发现经过:患者为慢性迁延不逾病人,所花医疗费数额巨大,根据其家庭收入,生活应该较为拮据。但据知情者介绍,其生活较为宽裕,日常消费与其病情和收入不符,引起医保经办机构的重视。通过追查其两年报销医疗费情况,发现有两张报销发票号码相差不大。在北京知名三甲医院,两年住院病人数量巨大,两年内使用同一本发票应为不可能。经电话与派人前往调查,确认系北京专门从事造假之人所为,其伪造的病历、清单、发票、印章及其他报销手续几可乱真。

这是湘潭市查获的一起金额最大的医疗保险诈骗案,造假是专业人员所为,是一种新出现的造假行为。患者及造假者熟知医疗保险政策及报销程序,完全按正常手续办理,如不是事后发现其家庭生活上有异常表现而追查,难以发现。

篇三:医保骗保案例(369字)

在本市某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安徽人许某,因肝癌病情加重,医治无效,于5月1日去世。家人为其办理死亡证明时,却遇到了麻烦,因为许某住院登记时用的是本市参保人员沈某的名字。病历上记录的是沈某死亡,许某家属却要求院方出具许某的死亡证明。

医生根据相关规定,拒绝了家属的要求。家属不得不承认许某为贪图少付医疗费用,借用了沈某的医保卡住院治疗。沈某一个大活人,因出借医保卡给他人使用,转眼间变成一个“死人”。为拿到死亡证明,许某家属只好到医保管理部门,请求更改医保就医记录,将沈某从“死人”变回活人。

市医保监督检查所查实后,依据本市医保有关规定,责令沈某退回因出借医保卡被冒用的医保基金3543元,并对其给予了行政罚款1000元。同时告诫医院,加强对就医参保人的医保卡信息核对工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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