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成功案例
隆冬时节,下午三四点钟,太阳已经西斜,强劲的西北风更加剧了气温的下降,但在焦作市博爱县宏宇花卉专业合作社的大棚里,却如春天般的温暖。在生产基地打工的附近村民郭丽英,正在修剪和包装着即将上市的玫瑰花。
宏宇花卉合作社,流转了像郭丽英这样附近村民的土地共600多亩,开展了花卉苗木培育、观光采摘和生态养殖等经营项目。“这里先后被评为‘焦作市龙头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博爱县农业局局长王国建介绍说,焦作市把这里打造成土地流转的典型,同时将树立典型这一做法纳入焦作市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整体思路的一个重要方面。
王国建提到的土地流转工作整体思路是焦作市在实践中总结的一套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经验总结,具体包括政策规范、树立典型、搭建平台三个主要方面。在政策引导方面,早在2009年,焦作市就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规范全市土地流转工作,自2009年开始,焦作市每年召开一次市、县、乡三级全市土地流转现场会,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在树立典型方面,分村集体兴办龙头企业、粮食种植大户、经济作物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四类分别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市各区县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在搭建平台方面,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平台建设,引导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科学运行、规范管理。同时,全市涉农的县市区都建立了纠纷仲裁委员会、在乡镇建立了纠纷调解中心,为流转双方提供全程服务,保证了土地流转的有序健康发展。
温江区通过“双放弃换社保”的方式,加速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引导农民向城镇和规划聚居区集中。即: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决社会保障。 在实施过程中,温江区按照“大统筹、大集中”的思路,对农民“双放弃”后的宅基地和耕地实施整理,推进土地跨区域流转。主要针对已在城市找到工作、且家庭收入中有80%以上是非农收入、又有宅基地和耕地的农户,申请双放弃后由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核查批准后获得一定补偿,入住政府出资统一建设的集中居住点,户口变成居民,进入失地农民社保系统。 为确保“双放弃换社保”工作的持续性,温江区强化配套措施。一是实施“安居工程”,确保农民进城有去处。2006年开始,该区启动并建设新居工程和新型社区,吸纳入城农民。转移农户可按政府规划要求在全区范围内购买集中居住区的定向安置居住房,人均35 平方米以内的按安置价购买,每平方米与商品房的差价由区政府补贴给接收乡(镇);进城自主购房的,人均35 平方米以内按所在乡(镇)定向安置居住房安置价与成本价的差价给予补贴,应征的个人购房契税由区政府全额补贴,并免收产权登记费。二是实施“乐业工程”,保障迁居农民住得稳。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推行培训券等补贴办法,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