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融资模式案例

时间: 07-10 作者:陈凡 栏目:案例
篇一:abs融资模式案例(514字)

恒源电厂有限公司(集团)前身为恒源电厂,始建于1977年。1996年10月,由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改组为恒源电厂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8500万元。集团公司下辖发电厂、自备电厂、水泥厂、铝业公司等14个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有总资产17亿元,形成了以电力为龙头,集煤炭、建材、有色金属及加工、电子电器等为一体的、具有鲜明产业链特色和优势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其中发电一厂及自备电厂装机容量共25.6万千瓦,自有煤矿年产原煤45万吨,铝厂年生产能力3万吨,粉煤灰水泥厂年生产规模30万吨。此外,铝加工厂及铝硅钛多元合金项目计划于1999年内投产。1998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5.5亿元,实现利税1.1亿元,居所在市预算内企业前茅,经济实力雄厚。

恒源电厂在1995年向国家计委递交了一份拟建立2 ×300兆瓦火力发电厂的项目建议书,并于同年获准。1997年9月5日-8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对可行性研究又进行了补充审查,项目融资(包括境内融资与境外融资)28669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5%)。境内融得的86009万元主要从国家开发银行获得,而境外拟融资24179万元,恒源电厂拟通过在境外设立spc发债,即资产证券化来实现。

篇二:abs融资模式案例(485字)

广深珠高速公路是我国大陆第一条成功引进外资修建的高速公路。该项目于 1987 年 4 月部分项目开工建设, 1994 年 1 月部分路段试通车, 1997 年 7 月全线正式通车.广深高速公路项目资金的筹措采用了类似 bot 的融资模式,但又存在较大的差别,实质为tot模式。以项目公司——广深珠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主体负责项目的建设、营运。项目经营期为15年,期满时整个项目无偿收归国有。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建设资金全部由外方股东解决,政府未投入资金。但是,政府在公司中派出了产权代表,并通过协商占有公司 50% 的权益。 国内经济发展要求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但财政资金相对紧张;同时,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国内资本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 金融市场上资金紧缺,很难满足项目需求的巨额资金,并且资金成本也相当高。因此,大胆引进外资,通过在美国证券市场发行公司债的方式来获得建设资金。这样的融资模式,在当时的确可算是一个很大胆的创新,结果取是了较大的成功: 既解决了当时国内资金缺乏的问题,又保证了能够快速、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大大节省了借款利息,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篇三:abs融资模式案例(297字)

2006年,证监会审批通过了国内首起租赁行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远东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的基础资产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部分特定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而对各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及其相关的附属担保权益。该部分租赁合同共计31份,截止2005年12 月31 日,应收租金余额的总规模为52075.62 万元人民币。此计划由申银万国担任财务顾问,东方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交通银行作为托管机构。该资产管理计划是我国资产证券化实施项目中的成功案例之一,作为国内租赁行业资产证券化的首单,其在资产池资产 “真实销售”,破产隔离,信用增级与结构设计上均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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