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考察方案
时间: 06-10
作者:林锐
栏目:方案
1、资质条件:
a、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b、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三年内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在建工程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三年内获得的各项荣誉,公司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分别体现。
5、是否能提供本项目专项资金证明。
6、以上几款招标人有权单独考察或由投标人陪同考察的权利,如发现资料不属实,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7、分别到已完项目和在建项目考察,已完项目主要考察工程质量和后期维修工作,可向业主和物业公司咨询情况(可单独考察);在建项目考察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可在无预约的情况下突然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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