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方案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更好地履行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能,努力为职工群众特别是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实现送温暖工程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要求,经区总工会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武陵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帮扶宗旨及基本原则
帮扶中心是工会深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开展为困难职工帮扶援助的有效载体。坚持面向职工、应急解难、及时帮扶、热情服务的宗旨,坚持因地制宜、拾遗补缺、雪中送炭、方便群众的原则,达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会形象、密切联系群众、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目的。
二、帮扶对象
按照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本级帮扶中心帮扶的主要对象为区属各单位:有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工会会员、失业会员、离退休会员、区级(含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组织。
三、帮扶的主要形式
1、一次性资金援助。对因患各种癌症、白血病、尿毒症,或当年因遭受意外灾害且造成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困难会员、对子女当年考上大学入学困难的特困会员实行一次性资金援助。
2、法律政策援助。对劳动权益、民主权利受到侵犯的工会会员、劳动模范;因履行职责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实行法律政策援助。
3、再就业岗位援助。与有关单位联系空岗,帮扶失业会员特别是40、50岁人员再就业。
4、就业技能培训援助。对失业特困会员、失业区级(含区级)以上劳动模范进行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四、资金来源及管理
资金来源是区政府支助、上级工会拨款、区总工会经费自筹、社会损助、工会会员捐赠等。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由财务部实行收支专户管理,接受政府财政、审计和工会内部审计监督。严格帮扶的申请审批程序,确保有限的资金用于最困难、最需要帮扶的会员对象上。
五、制度建设
帮扶中心内部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信访接待、就业帮扶、法律援助、资金管理等项制度。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帮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机构设置与运作方式
帮扶中心是工会维权的常设机构和形象窗口,隶属区总工会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下设办公室,并配备具有一定理论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的干部从事帮扶工作。区总常委会每季度定期听取帮扶中心工作汇报一次,议定帮扶对象及标准,解决职工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帮扶中心将主动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司法、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关爱困难职工。
- 分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