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学生救助计划

时间: 05-20 作者:蒋超余 栏目:工作计划

活动目的:为构建和谐教育,进一步体现教育公平性,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为了充分关爱贫困学生,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问题,我校特别制定该活动方案。

组织机构

组长:谢学凯

副组长:陈爱轩

成员:天井山完小全体教师

一、保障经费

1、向上级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2、发动师生捐款:教师每个学期捐款不低于50元,每年春季开学和秋季开学发动学生捐款,每人每次不低于一元。

3、开学报名时或重大节日设立捐款箱争取家长捐款。

二、建立贫困生档案

1、先由各班主任推荐名单,详细写清楚贫困生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庭收入、贫困原因等。

2、学校调查审批后确定帮扶的对象。

3、贫困生填帮扶申请书。

4、学校建立贫困生档案。

三、大力宣传

积极、主动、开拓性地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墙报、课堂、公示等在全乡师生及村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救助贫困生”宣传工作,增强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关注贫困学生、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1、召开教师大会,提出方案,征求教师意见,发动教师捐款。

2、平时利用板报墙报、红领巾广播室宣传和宣讲相互关爱的事迹,激发学生的同情心,强化学生的关爱意识。适当的宣传贫困生的事迹。(这个要在不伤害他们自尊的情况下,征得同意才可以宣传)

四、具体帮扶

对建档贫困学生实行长期帮扶,视其具体情况,可以给他们买学习用品、衣服鞋帽或发放现金。

对于因为自然灾害或则严重疾病引起的贫困,也给予帮助,探望和慰问。

五、做好总结

学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活动的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经费的开支要接受监督。

附一:贫困生资格条件。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学生应享受救济。

2、单亲家庭且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学生应享受救济。

3、烈士子女。

4、残疾学生。

6、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子女。

7、因受灾、疾病等贫困的子女。

贫困生名单每年上报一次,如果在这一年里,家庭经济有所好转,达不到贫困生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有新的贫困生出现也可以上报。

贫困生确定后,2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地点在校务公开栏。

贫困生确定,坚持避亲的原则。决不允许在任何环节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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