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健全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和消防工作长节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按照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按照开江县“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健全落实消防工作部署、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设以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考评范围,年底组织考核验收,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建立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
四、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设备。居民新村、学校、企业要配套建设消防水源。
五、坚持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社区、学校、企业、村委会各建立一个消防知识橱窗,悬挂一幅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语。
六、组织各村、社区、学校、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
七、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全部完成网格划分并落实工作责任。
八、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镇政府将在年终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就行考核通报。
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XX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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