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监管责任书

时间: 03-27 作者:常玉珊 栏目:信函

甲方:青铜峡库区管理局资源管理科

乙方:

乙方法定监护人:

秋冬季气候干燥,大风天气较多,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我辖区地形复杂,发生火灾的隐患较多,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青铜峡库区管理局资源管理科现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与神经异常人员法定监护人的沟通协作,管理好神经异常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所指神经异常人员主要是指痴、呆、傻等患有精神病或间歇性精神病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分有固定住所和流浪人员两种。有固定住所的神经异常人员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看管。流浪人员或无法定监护人的由相关村委会负责看管安置。

二、法定监护人或村委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关于湿地保护、森林防火及消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神经异常人员有看管和妥善安置的义务。

三、监护人要认真落实青铜峡库区管理局制定的各项防火及管理制度,增强自防意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监护人要对监护对象进行严格看护。禁止其玩火或携带火种;禁止其进入或靠近库区自然保护区管辖范围。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要及时带回,阻止其行为。对流浪人员村委会负责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安置,以防后患。

五、被监护对象因监护人看护或安置不利造成库区发生火灾,按情节和损失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因监护人思想重视、看管得力、安置妥当,被监护人没有对库区森林防火安全构成任何威胁的,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助。

六、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法定监护人或村委会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青铜峡库区资源管理科

法定监护人(签字):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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