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门卫安全责任书

时间: 03-25 作者:李成哲 栏目:信函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创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特拟定门卫人员责任书。

门卫人员职责:

一、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

二、具体负责门禁安全、报刊收发、来访传达、门口卫生、来客来车登记,出入校门学生登记。

三、值班时间划分。

周内:24小时换班制。(早7︰30—次日7︰30)

节假日:按总务处假日值班安排执行。

四、要按时开关大门,在学生放学、来校期间,维持校门口的秩序。

五、要对来客严格询查,认真记载并与相关人员联系。家长来访要热情接待。校内人员携带公物出校门须有总务主任签批的手续。

六、上课期间,大门上锁,学生出校门,门卫须查验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询问原因,对照出入证,落实班级和姓名,登记并收存假条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进入校门的学生也应如实登记班级、姓名及原因,并及时告知有关方面。

七、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外来人员与车辆入内,对出校门的车辆要严格盘查,并详细记载。

八、报刊、信件收发认真负责,节假日通知邮局假后补送,以防丢失。

九、若因门卫工作发生不安全等问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十、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罚则:

由于门卫人员不尽职尽责而造成学校、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的,门卫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班主任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

责任人: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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