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08 作者:蒋涛文 栏目:信函

尊敬的家长:

据齐鲁晚报讯:6月9日下午,莱芜市7名中学生在当地的汇河发生溺水事故。当晚7:50,7名学生打捞上岸,但已全部死亡。另据中国网络电视台报道:9日10:40,哈尔滨松花江5名学生手拉手营救落水女同学时,4人遇难。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学生到溪、河、池、水库中游泳或玩耍。

3、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4、注意交通安全。不满14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校车上、上学、放学路上戴小黄帽。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5、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6、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7、防食物中毒。家长不给孩子零用钱,购买“三无食品”。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喝生冷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9、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10、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生活,反对迷信。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上网和玩耍。不参加非法的活动,不做违法的事。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徐家小学

家长签字

20XX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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