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保卫责任书

时间: 02-08 作者:刘双飞 栏目:信函

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全面加强和规范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散装汽油实施个人极端行为和暴恐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汽油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汽油零售站点完善内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检查、指导汽油零售站点的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各类违法案件,特制定《散装汽油管理责任书》,以确保单位内部稳定和安全。

一、加油站点安全保卫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范加油站点内部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加油站点各项保卫制度、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维护工作、生产、经营秩序。

二、加油站点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站点的内部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

三、规范散装汽油销售管理

(一)不得随意销售散装汽油。

(二)加油企业要建立健全汽油零售站点成品油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XX年X月XX日

公安局消防大队(公章)

负责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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