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防汛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07 作者:蒋婵 栏目:信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XX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的要求,为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责任到人,确保我区安全渡汛,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防洪安全工作负总责。

为了保证乡(镇、街道)辖区的防汛安全,特签订此防汛安全责任书。

一、乡(镇、街道)责任和要求:

(一)防汛工作必须服从省、市、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必须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上报防汛领导及成员名单,汛前必须指导编制辖区的防汛抢险、调度预案,编制突发重大灾害的综合应急预案。做到提前准备、指挥到位、措施得力、抢险及时。

(三)在本辖区内现有设防标准内,保证本辖区行洪安全;加强对沙河、堤防、塘坝、上水工程、供排水管线、在建水利工程、洪泛区居民住宅等的检查、整改和监控,确保雨洪来临时能及时安全转移。

(四)在遇到超设计洪水标准时,应积极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监督和督促本单位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渡汛计划或渡汛方案;

(六)协调落实防汛抢险资金、抢险队伍、抢险物料、抢险车辆、汛期通信、电源等保障供给。提前对转移路线及灾民安置点进行踏勘,同时做好报警、通讯和群众转移避险等演练。

(七)在汛前、汛后组织人员对涉水工程所在河道的上、下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及其它不安全问题,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八)汛前必须落实防汛责任制,责任到人。汛期要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24小时不得关机,有汛情、险情要及时上岗到位,采取有效措施,抗灾减灾,一旦发生暴洪灾害,一小时内报区抗旱防汛办公室。

二、责任追究:

(一)责任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未按防汛安全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制度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逐级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二)未按以下法律、法规和规定落实责任制的将逐级追究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3.《XX省实施〈防洪法〉办法》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XX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盖章)

职务:

责任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职务:

责任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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