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签订20XX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
1、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杜绝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规范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完成各级安排的安全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负总责。
2、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通过听取安全员对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安全形势,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在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违章蛮干。
4、单位安全员每月要向村级安全生产办公室上报安全检查表和复查表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对迟报、瞒报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5、要服从于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积极配合并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单位负责人要严肃认真地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本单位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6、年度发生重伤人身事故或非人身事故,对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按事故性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奖惩办法
年终由村级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全面考核,全年实现生
产、生活安全,无伤亡事故,给予表彰奖励。突破安全控制指标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负责人评先树优资格。本责任书所确定的责任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村(居)党支部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单位责任人(签字):
签定日期:20XX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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