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廉政责任书
林场支部、机关各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地区、县纪委全委会精神,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和体现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林场支部、机关支部及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如下责任:
一、认真落实领导责任
林场支部、机关各支部要自觉承担起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认真贯彻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全面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教育预警工程、重点领域源头治理工程、重要岗位风险防范工程,推进林业系统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努力取得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新成效。
三、务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发展上为了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力戒形式主义和漂浮作风。要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围绕“服务招商项目,推进经济发展,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办”活动,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加强现代林业生态区建设、大力实施造林绿化等重大中心工作任务中,林场支部、各机关支部履好责、服好务,提升水平、提高效率。加大对干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督查。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
四、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做到风清气正;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严禁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严禁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以上责任务必落到实处,半年及年终分别由林场支部和机关总支部向林业局党组写出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备检。
五、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中共疏勒县林业系统党委
二O一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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