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目标责任书

时间: 02-08 作者:刘济遥 栏目:信函

为激励、督促新一届村党组织在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县委和乡党委工作要求,结合该村实际和书记任期承诺,乡党委与新一届村党组织签订如下任期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明珠村党组织及村党组织委员。

二、目标责任

(一)基础设施:

1.硬化10社社道公路;

2.硬化5社至大堰连乡公路。

(二)产业发展:

1.发展小米椒基地100亩;

2.继续发展紫薯基地100亩;

3.发展养猪大户5-10户,成立养猪协会。

(三)民生工程:

1.完成本村天然气的安装入户工作;

2.积极组织群众并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修复水毁工程;

3.修复村级水毁道路工程。

三、考核奖惩

1.乡党委按照任期规划逐年分解落实,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考核为优秀或称职的发放其误工生活补贴的1/3作为绩效补助,对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扣发其误工生活补贴的1/3,并作为优秀村(社区)干部的奖励补助。

2.每年年底依据承诺事项和任期年度目标,村党组织书记要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接受党员、群众代表的评议和监督。

3.工作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或自身违反党纪、政纪,或触犯刑律、受到治安处罚,或不服从党的领导、工作不力的,乡党委责令其辞职。对应辞职但拒不辞职的,由乡党委免去其党内职务。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乡党委和村党组织各执一份。

乡党委(公章)

代表人(签字):

明珠村党组织(公章)

代表人(签字):

20XX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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