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演出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07 作者:杜月 栏目:信函

为了确保浑源县20XX年文化下乡演出安全,特制定演出安全责任书。

一、各演出团队的领队是本演出队的安全总负责人。

二、所有演员必须统一乘坐大巴车到达演出现场,演出结束后统一乘车返回。凡自己驾车的安全责任自己承担。

三、演职人员到达演出所在地后,不得擅自行动,不准随意进入老百姓的院子、果园、菜地等地方。如因为个人行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由个人承担。

四、司乘人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乘坐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五、文化下乡演出总负责人要对整个演出安全负责,要及时同演出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保证演出的顺利进行。

六、音响操作人员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因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导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自己承担。

责任人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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