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教师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14 作者:王慧祥 栏目:信函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育新小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教育教学全程责任制,现由学校与相关任课教师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任课教师履行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育新小学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的工作指引,认真履行职责。

2、负责对授课班的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履行劝告义务。

3、上课前应进行考勤检查,发现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与各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做好登记,必要时向教导处汇报。

4、根据本学科课程的教学特点上课前应仔细观察学生的精神状况是否正常,教学环境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对课堂教学、课中活动的安全负第一责任。

5、要时时检查开关、电压、电源、教学用具、活动场地,对有安全隐患的器具要及时修缮、更换或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6、要教育学生爱护电教和实验设备,按规程操作。教育学生不上不健康的网站,自觉抵御不良信息。

7、对实验室药品要加强管理,实验操作规范,实验教师有针对地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8、负责上课班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校医、德育处或学校领导报告,联系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校长:

责任人:

育新小学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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