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用电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13
作者:林浩扬
栏目:信函
近期县内发生了几起因不安全用电而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安全用电的警惕。为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为了落实公司店面财产的安全,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和店面用电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公司与店面负责人签订相关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要落实到人。签订人为用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对店面的设备用电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供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电工解决。如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停电并联系电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延误。
三、对店面用电认真检查,发现有乱插插头的、使用禁用电器的,要及时纠正,以免发生意外。
四、做好节约用电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照明设备,做到人走灯熄,用电合理化分配,不造成意外浪费。
五、未经公司审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私自改动线路,乱接乱搭电路。
六、因违章私自改变电源线路及违章操作设备,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设备损坏及造成个人财产损失者以此对店面负责人追究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行政部(签字):______________
区域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店面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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