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用电责任书

时间: 10-27 作者:邓超荣 栏目:信函

做好安全工作,是学校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用电安全、节约用电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常抓不懈。为规范学校各类用电行为,做好学校安全用电、节电管理工作,需要明确各部门或个人责任要求,结合学校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教育

1、总务科要制定学校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制度措施,同时广泛深入地贯彻宣传。

2、学校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节约和安全用电意识,杜绝浪费,避免用电事故发生。

3、学生科、校团委、学生会对用电管理承担起节约和安全用电的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节约用电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直接管理责任人

1、各班级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各部门、教研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实训车间等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实验室管理人、多媒体教室管理人、车间主管分别负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实验室管理人、多媒体教室管理人、车间主管是相应科、室用电节电的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的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总务科负责管理,总务科科长为第一责任人。

4、学生宿舍区的室内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相应的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学生科科长为第一责任人。

5、食堂的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承包人为第一责任人。

6、校园照明、厕所照明及电器设备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

1、禁止自行乱开电源闸门;严禁学生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禁止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及其它家用电器金属外壳;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严禁用湿布去抹电线和日光灯管、电扇、电器上的灰尘,如果有必要进行彻底清扫,也要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学生宿舍、实训场所使用电饭堡、电磁炉、热得快、电茶壶等大容量电器设备。禁止在教室、学生宿舍内手机充电。擅自使用、擅自充电的,一律予以没收。

3、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电源,不要用水泼;发现电气故障、漏电或触电等,应立即将电源断开,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科。

4、各部门、各班级、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灯具已经配齐,不得随意增加。确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办公会研究批准。实验室、实训场所在实验或加工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设备的漏电现象,做到不违规操作电器设备,如有状况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并通知总务科。

四、节约用电的基本要求

1、各部门、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只要光线充足,不得开灯。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教室要根椐学生进教室人数多少增开室内照明灯数,严禁一人到校,灯亮一片的现象。各科室使用的吊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电气设备的电源,下班后用全部关闭,多媒体教室、机房和实验室等使用后要及时关闭电源,严禁夜间通电。

2、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用电管理,按学校作息制度及其它相关规定供电。学生宿舍白天要关闭照明灯,严禁长明灯,晚上熄灯铃响后,寝室内的灯一律关闭。管理员及时发现、报修坏损的用电设施,督促违章的学生宿舍及时整改。

3、路灯和厕所照明灯,早上应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灯及吊扇应及时关闭,不用的设施也应该关掉。

4、为了保障节约用电,冬天最低温度摄氏8度以下,夏天最高温度28度以上方可开启使用空调。使用空调时门窗必须关闭。

五、线路、电器检查及维修

1、各办部门、教研室、各班级每天要对室内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总务科。总务科要及时维修。

2、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管理人每天要对管理的用电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确保用电设施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总务科。总务科要及时维修。

3、总务科要加强安全、节约用电的检查,每月要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若发生紧急情况,即使不能及时排除故障,也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发现违章违纪,严格查处,追究责任。同时要每天对用电线路、设施的巡检。一般的故障必须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修复。

六、检查考核处罚

1、总务科要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做到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要经常检查校内各场所的电路及有关电设备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造成学校用电设施损坏和浪费的现象,追究其赔偿责任。

2、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学校用电管理、节约用电管理制度。如发现违反用电管理、节约用电管理制度现象,对责任人按照工作考核中的履责不到位予以追究,同时按程度给予100-200元的罚款。对因违章造成安全用电事故的,将追究肇事者和相应部门的责任。

3、学生科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违犯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制度的,发现一次,扣班级量化分30-60分,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凡是出现人为因素造成用电事故的,均要照价赔偿。

4、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责任。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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