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副校长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12
作者:颜弘
栏目:信函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校长特与分管教学副校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分管教学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进行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抓好教学安全,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各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即20XX—20XX学年度。
校长签章:
20XX年9月1日
副校长签字: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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