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防火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10 作者:曾丹凤 栏目:信函

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森林是人类的摇篮”,“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每年的春季与冬季是森林火灾易发期,这些季节空气干燥、植被干枯,火源一旦上山入林极易酿成森林火灾。近年以来,我县、镇境内出现不同程度的森林火灾,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时值20XX年秋季,我校根据安防火[20XX]7号、安公消[20XX]19号等文件精神特发出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元宵、清明)要文明祭祖,祭奠仪式不必拘泥于一种,更不必囿于陈规陋习,这几年随着人们文明祭奠亡者观念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文明祭奠形式,如用植树、种花以及在祖先墓前献一束献花、水果、放一曲音乐等方式,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出发,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禁止骑摩托车、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7、请家长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后和您的孩子一起将名字签到指定的地方,并将回执单上交到班主任处。

惠水县好花红中学

20X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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