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目标责任书

时间: 02-10 作者:许青 栏目:信函

为了严格执行水库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库的财产与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水利局对水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经水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与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年度目标

1、重、特大事故为零,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

2、不发生中毒事故。

3、因公轻伤率为零。

4、不发生刑事案件。

5、不发生环保事故。

6、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7、不发生财产被偷盗事故。

二、责任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位员工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以下责任:

1、服从水库领导和现场责任人指挥、管理,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班前、班上喝酒,禁止无证、无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3、在生产和工作中要自觉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规不违纪,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4、对自己岗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分管生产安全领导。

5、对工作中违章作业、不听劝阻、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视情节严重,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7、各值班岗位,必须本人值班,不得请人代替值班,一旦发现视为脱岗,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无论上班前、上班后,不得酗酒,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9、机电操作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10、驾驶机动车辆的工人,必须办理相关证件及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

三、考核

1、考核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安全责任占60分,事故情况占40分。

由水库安全生产领导组对各员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四、奖罚

1、水库获得水利局安全生产奖项的,给予职工每人200元的安全生产奖励。

2、水库划出专项资金,对本年度出色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的且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部分优秀员工给予奖励。

3、严重失职造成一般事故,将严格按照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通水库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发生重、特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大通水库管理所:

职工:

法人代表:

20XX年元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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