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承诺书
时间: 01-06
作者:殷帆
栏目:信函
根据《中共高青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承诺如下:
1、确保接收设备(微机、电视机等)安全,不擅自拆卸硬件、更换配置。
2、不将接收站点设备折价变卖、拍卖、抵押贷款或抵顶债务。
3、不将接收设备挪作他用,不出租、不出借、不转移。
4、不将站点互联网随意接给他人使用,或者接到个人家中。
5、及时组织收看远程教育节目,并按规定做好各项纪录,每月点击登录次数不少于20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
6、确保接收设备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严禁其他人上机操作,严禁下载与远程教育无关的内容。
7、终端接收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的故障,及时与指定维护商联系,若出现重大设备故障,及时上报镇(街道)和县远程教育中心。
8、切实做好防盗工作,因防盗设备差而被盗的,由村党组织书记和管理员负责赔偿或按照标准重新购买。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县远教中心和站点(村)各存一份。
站点(村)党支部书记签字:
站点(村)管理员签字:
20XX年12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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