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锅炉房安全责任书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为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保护师生不受侵害,防止一切危及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学校职责:
1、总务处对司炉工人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3、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4、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锅炉工职责:
一、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从事司炉工作。
二、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操作规程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三、锅炉工应用正确的处理措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
四、锅炉工要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锅炉房附近不准堆放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好消防设施,会使用消防灭火器;严格烟火制度,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改电路,不准用超负荷电器;要采取措施,防止个人工作期间天燃气体中毒,保证个人人身财产安全。
以上各项都是我们的责任,对因违反规定造成师生致伤甚至死亡
以及学校财产损失等严重恶果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变更而改变。责任人有变更,接任者继续履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司炉工(签字):
校长(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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