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承诺书

时间: 01-10 作者:朱沣 栏目:信函

本企业自进入青岛市水利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设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其它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青岛市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义务。现特向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郑重做出如下承诺,若有下列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并自行退出青岛市水利建筑市场:

1、未按有关法律、法规与入青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2、与建设单位相互串标、围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超越企业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4、未履行开工报告制度擅自施工;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6、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9、按照国家规定,应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

10、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11、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12、在所承包的施工现场内因拖欠工资导致上访造成恶劣影响;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承诺人(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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