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恢复承诺书
现将____________申请资料壹套(详见送审申请表)送审批。并就该工程施工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江门市区市政设施管理规定》,以及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范围和有关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如存在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二、承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施工许可证,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交通导向标志,夜间设置安全警示灯,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承担在施工期间因安全防护措施不足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三、承诺对损毁的道路及附属设施按照不低于原设计的标准进行修复及修复保质期(一年)后的维护费。因施工造成其他设施损坏的,无条件按原样修复或赔偿损失。
四、工程施工完毕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保证工完场清、有序退场。
五、因建设单位违规施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建设承担。
特此承诺。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监理项目的)必须要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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