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土地税请示

时间: 03-01 作者:包欣欣 栏目:请示

XX县交通运输局:

我司是XX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对原国有企业黄山市XX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实施企业改制而设立。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相关业务,属公益性服务行业。

公司设立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先后投入资金250多万元,按照二级客运站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进行了停车场地平整、车辆进出口通道的设置以及行包安检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微机售票系统的购置、残疾人服务设施的完善等。由于现有站房多处漏水、破损,无法给旅客提供一个舒适的乘车环境,公司投入资金约4万元进行了维修和改造。

现我司正在办理原XX长运公司房产权证的变更过户手续,按规定需缴纳1%的房产交易手续费:1350万元×1%=13.5万元;印花税按成交价格的千分之零点五缴纳:1350万元×0.5‰=0.675万元。

由于公司现有班线车辆数少(共15台客运车辆),实际进站配载车辆只有18台,现有车站场地大部分闲置,资产利用效率低下。虽然我司成立后加强内部管理,采取多项保障措施,但由于经营资源有限,资金远不能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需要,公司经营效益较差。加上前期车站增添设备设施投入较大,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为保障公司能持续、稳定地发展,为XX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道路运输服务,也为旅客提供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特请求XX县政府按照招商引资企业相关优惠政策,考虑我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此次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房产交易手续费给予减免优惠,以支持我司持续经营和有序发展。以上请示,如无不妥,恳请贵局予以转报政府相关部门。

特此请示。

黄山XX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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