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情况说明

时间: 02-01 作者:朱榕 栏目:情况说明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我公司用地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土地面积分别为24813.91平方米、8785.0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号分别为2010010199、2010010279。我公司用地于20XX年8月通过置换方式取得该宗土地。现就我公司取得该地后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报建情况:

1、由于当时粤海片区正在调规,无控规指标和路网坐标无法报建。

2、到目前为止,拆迁及补偿问题未解决,政府尚未交地于我公司。

3、由于遗留问题没解决,土地面积和地界尚不确定;无法规划报建。

二、未开发情况说明:

1.由于政府建设长流污水处理厂需要先征用我公司土地后进行置换,因而产生土地使用性质与年限不符等多项遗留问题未解决,到目前为止,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问题没解决尚未交地于我公司。

2.当时粤海片区控规一直未出,规划指标和路网坐标不确定,致使无法报建开发。

3.今年初调整后的控规出台后,政府又占用我公司两地块土地面积约9634.35㎡,现市国土局已经报市政府正在调整解决遗留问题。

4.目前颁发的土地证土地使用性质与年限不符,待遗留问题一并解决后,(哪个地方颁发是不是也要加上?)予以颁发新证或换证。综上所述,我公司项目用地不能按时开发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土地使用性质与年限不符道路和绿化带占用等,遗留问题尚未解决;二是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问题没解决政府尚未交地于我公司;三是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土地证未换发,土地面积及路网坐标规划指标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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