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经费请示

时间: 03-01 作者:胡宁轩 栏目:请示

县财经领导小组:

根据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劳社函字[20XX]368号传真通知,我局3名干部到喀什叁加自治区举办的《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班,培训时间9月12日至14日,9月11日报道,由于单位经费紧张、无法解决这次培训经费,请恳县财政领导小组解决4000元(培训费、材料费、住宿费、来回路费)的培训经费为盼。

民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20XX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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