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确保全面将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公共机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气、节油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目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工作以20XX年为基数,每年节电5%、节油5%、节水5%。
(二)全县公共机构要完成党政机关办公室低效照明产品淘汰任务,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
(三)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
三、落实措施
(一)节约用电
1空调系统节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18℃,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2照明系统节电。公共机构所有办公场所加快推广使用节能灯具,鼓励利用自然光照明,除阴雨天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夜间加班后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对公共区域进行照明控制改造,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机关办公区及办公楼公共场所照明限时开启、间隔开灯,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3办公设备节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机具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以及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办公室无人时,应随手关闭电脑、饮水机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等大功率耗电材料。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
2对公共机构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
3对有草坪及花草树木的公共机构,浇水尽量使用雨水,并采用滴灌或者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4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OA系统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纸质文件印发,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逐步淘汰使用一次性纸杯。
5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6推广使用再生纸,大力提倡修废利旧,延长办公用品的使用寿命和周期。
(三)节约办公耗材
(四)车辆节油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优先选购国产、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档变速的车辆,禁止采购使用高耗油车辆。
2.实行定点加油,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定期公布车辆百公里消耗及维修费用等数据。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并定期公示。
3.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
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5.大力倡导和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
(五)积极推广建筑节能
加强对公共机构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建立和完善建筑全过程、各环节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应优先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的使用范围,建设低能耗绿色建筑。
四、广泛宣传
公共机构要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县城为切入点,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同时,以开展世界水日、无车日、节能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简报、报刊、网络、橱窗、宣传手册、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公共机构全员节能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做法,曝光铺张浪费现象,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让节约成为广大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加快推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的建立。理顺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快建立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积极协调、推进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切实制定节能方案
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明确公共机构节能量化管理目标,对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进行综合布置和具体安排,把节油、节电、节水、节气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并做好与国家有关政策和同级节能专项规划的衔接。制订切实可行的节能工作方案,于9月8日前报送机关服务中心。并于每年1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上一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报至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伊力哈木·艾力联系电话:4682208)
(三)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体系
各公共机构要根据《关于印发轮台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轮政办发〔20XX〕113号)文件要求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搞好对能耗数据的采集、监测、诊断和分析,不断挖掘资源节约潜力,制定新的节能消耗标准,扎实有效地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各公共机构必须对本单位资源能源消耗现状,包括建筑、照明、采暖、制冷、办公设备、车辆等能耗设施、设备和产品及水、电消耗、办公费用支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建立起独立、详实的资源能源消耗基础台帐,每季度与规定的消耗指标进行比较,对超过规定指标的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各公共机构要分别于当年7月1日前、次年2月1日前将能耗情况汇总上报至机关服务中心备案。
(四)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的技术推进工作
1.抓好用电设施设备的节电改造。加强中央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和改造,更换高效水泵,加装节能设备;抓好办公照明节电,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今年年底以前,全县公共机构要争取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开展公共区域照明控制改造,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加大节能办公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力度,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从今年起不再采购能效标识2级以下的办公产品。
2.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油。积极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汽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
3.抓好公共机构节水节气。通过改造设施、推广使用节水、节气器具和设备,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效率。
(五)加大节能和绿色用能产品的推广使用力度
认真抓好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内节能产品的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集中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应严格按要求采购。积极探索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外节能产品采购方式,不断拓宽清单外产品节能采购领域,完善清单外节能产品评标办法和评标细则,强化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节能和环保产品的扶持力度。
(六)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活动
各公共机构要开展创建“节能环保办公区”活动,从节电、节油、节气、节水、节地、节材、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采购、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除有特殊需要外各公共机构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提前关一个小时;尽量减少电梯使用;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要组织节能技术培训,普及节能技术,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把节能变成自觉行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风尚。
六、奖惩措施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X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节约型社会、建设富强和谐轮台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县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管理体系,加强对目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年度考评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实施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视情况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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